5.4.1 变化参数 #
模型提供了两种方式处理污染源排放速率可变的情况。一种是使用逐小时污染物排放参数;二是使用按周期变化的排放系数。
使用逐小时污染物排放参数:用户可以输入逐小时的污染物排放参数,包括排放速率、温度、烟气排放速度等。
变化周期:用户可选择不同的变化周期,并按周期变化输入排放系数。污染物实际排放速率=排放速率*排放系数。软件提供了如下变化周期:
- 按无变化:不输入排放系数
- 按季节变化:输入4个排放系数
- 按月变化:输入12个排放系数
- 按小时变化:输入24个排放系数
- 按风速变化:输入6个排放系数
- 按季节和小时变化:输入96个排放系数
- 按周1到周五和小时变化:输入72个排放系数
- 按周和小时变化:输入168个排放系数
- 按季节、周1到周五、周末和小时变化:输入288个排放系数
- 按季节、周和小时变化:输入672个排放系数
- 按月、周1到周五和小时变化:输入864个排放系数
- 按月、周和小时变化::输入2016个排放系数
5.4.2 沉积选项 #
对于某种气态污染物,当在控制选项中考虑了气体污染物沉积作用,应对应的在污染物排放源中输入相应的气体沉积参数。主要有以下参数:
在空气中的扩散系数:污染物在空气中的扩算系数。
在水中的扩散系数:污染物在水中的扩算系数。
叶表面阻力:污染物的叶表面阻力。
亨利常数:污染物的亨利常数。
上述参数取值可参考:
对于某种颗粒污染物,当在控制选项中考虑了颗粒物沉积作用,应对应的在污染物排放源中输入相应的颗粒物沉积参数。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污染物的粒径分布,可以使用两个方法定义。
方法1:粒径≥10μm的例子占粒子总数10%以上时采用输入分级粒径参数。
- 粒子直径:输入每一分级的粒子直径。
- 占总量比例:该分级粒子占总量的比例,使用小数表示。
- 粒子密度:该分级粒子的粒子密度。
方法2:粒径≤10μm的例子占粒子总数10%以上时采用该方法,需要输入以下参数:
- 直径<2.5粒子的质量分数。
- 粒子的平均直径。
一些常见污染物的干沉积参数见附录3。
5.4.3 NOx转化选项 #
在预测污染物为NO2且在控制选项中选择了“考虑NOX转化”时,需要为每个污染源定义NOX转化选项。软件中提供了两种方法:
采用NO2的默认比例: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中NO2/NOX的比值,此选项代表使用“控制选项”中定义的NO2/NOX比值。
指定NO2比例:使用自定义的NO2/NOX比值,此时需要输入污染源的污染物中NO2/NOX的比值。
5.4.4 城市效应 #
如果在“控制选项”中考虑了城市效应,并设置了城市参数,可以在污染源中指定污染源所在城市。
指定城市区域:指定污染源处于哪个城市区域。
5.4.5 建筑物下洗 #
如果发现烟囱高度小于GEP (最佳工程方案)高度,则计算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时必须考虑周围建设物引起的背风涡及伴流尾迹的影响。EPA计算GEP高度的修正公式为:GEP 烟囱高度=H+1.5L
式中:H—建筑/层高度(从地面到最高点);
L—建筑物高度(BH)或建筑物投影宽度(PBW)的较小者;
GEP—最佳工程方案。
对GEP 的5L 影响区域内的点源,应考虑建筑物下洗影响。
GEP的5L影响区域:每个建筑物在下风向会产生一个尾迹影响区,下风向影响最大距离为距建筑物5L处,迎风向影响最大距离为距建筑物2L处,侧风向影响最大距离为距建筑物0.5L处,即图2虚线范围内为建筑物影响区域。不同风向下的影响区是不同的,所有风向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影响区域,即图3的虚线范围,称为GEP的5L影响区域,即建筑物下洗的最大影响范围。图3烟囱1在建筑物下洗影响范围内,而烟囱2则在建筑物下洗影响范围外。
如在建筑物下洗影响范围内存在重要环境敏感点或主要污染源,应考虑计算建筑物下洗效应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软件的建筑物下洗处理程序为BPIPPRM,用户只需要输入建筑物的几何数据即可。软件在运行过程中会自动运行BPIPPRM来考虑建筑物下洗的影响。
建筑物名称:建筑物的名称。
基底高度:建筑物的基底海拔高度。
高度:建筑物顶部距离地面的高度。
顶点个数:建筑物的顶点数。
建筑物坐标:建筑物各顶点的坐标。